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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鹏飞

时间:2020-09-21    点击:
    姬鹏飞(1910年2月2日-2000年2月10日),山西省临晋县(今临猗县)东张镇人,我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革新家,我国交际作业的杰出领导人。历经北伐战争、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解放后长期担任交际作业,我国第三任交际部长,参与制定《香港基本法》和中心关于香港问题的商洽,为新我国的树立和开展立下不朽功勋,是中英香港主权移交问题商洽的关键人物之一。



    2000年2月10日在北京去世,享年91岁。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姬鹏飞



    国籍

    我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10年2月2日





    去世日期

    2000年2月10日



    政党

    我国共产党



    主要成果

    参与制定《香港基本法》



    目录

    1人物阅历

    2政治生计

    3人物奉献

    4担任职务

    5人物评价

    折叠人物阅历



    1931年参与宁都起义。[1]



    1933年参与我国共产党。[2]



    1934年参与长征。曾任我国工农赤军第五军团卫生部部长、中心军委后方卫生部部长。



    1937年入延安中心党校、马列学院学习。[3]



    1938年后,任新四军后方政治部主任、苏北挺进纵队政治部主任、新四军榜首师旅政委、中共苏呀我四地委书记兼苏中军区分区政委、苏中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45年后,行华中野战军纵队司令员兼政委,华江野战军纵队政委兼苏中军区政委,中共苏中区委书记,苏北兵团、第七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4]



    中华公民共和国建立后,调交际部作业。历任我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交际使团大使衔团长(1950~1953)、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1953~1955)、交际部副部长(1955~1972)、交际部部长(1972~1974)。1979年下一任中共中心对外联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5]



    1982年下一任国务委员、中心外事作业领导小组副组组长、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2年、1987年分别在中共第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心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常委。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长期帮忙周恩来、邓小平同志处理交际事务。



    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在北京去世,享年91岁。



    折叠政治生计



    1931年参与宁都暴乱后参与我国工农赤军,1933年参与我国共产党。中华公民共和国建立后,调中心公民政府交际部作业,任我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是当时最年青的大使。1955年至1972年任交际部副部长,1972年至1974年任交际部部长,1979年任中共中心对外联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1983年6月下一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第五届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原我国共产党中心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等。



    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姬鹏飞在北京香山家中服用安眠药自杀身亡,享年90岁。中共官方借新华社言论称其为“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新家,我国交际阵线的杰出领导人”。2010年2月2日,在北京公民大会堂举行了纪念姬鹏飞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心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到会,中共中心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纪念会的发言稿中给予姬鹏飞适当高的评价。



    折叠人物奉献



    1973年1月率我国代表团赴巴黎参与关于越南问题的和平商洽。同年6月应邀出访英国、法国、伊朗和巴基斯坦。曾先后出访苏联、日本、朝鲜、蒙古、越南、缅甸、泰国、埃及、阿尔及利亚、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委内瑞拉、加拿大、叙利亚、塞拉利昂、肯尼亚、布隆迪、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塞舌尔、吉布提、约旦、科威特、阿拉伯也门和阿曼等国家。



    在兼任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和中华公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活跃贯彻执行我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设想制定的和平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方针政策,参与招待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并到会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这位身世农民的前交际部长和港澳办主任,由于参与制定《香港基本法》和中心关于香港问题的商洽,而为港人所了解。武士身世的姬鹏飞,曾参与过著名的赤军长征,是中共交际部系统的老革新。



    折叠担任职务

    历任我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交际使团大使衔团长(1950~1953)、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1953~1955)、交际部副部长(1955~1972)、交际部部长(1972~1974)。1979年下一任中共中心对外联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1982年下一任国务委员、中心外事作业领导小组副组组长、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2年、1987年分别在中共第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心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常委。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长期帮忙周恩来、邓小平同志处理交际事务。



    参与的重要交际活动有:1973年1月率我国代表团赴巴黎参与



    关于越南问题的和平商洽。同年6月应邀出访英国、法国、伊朗和巴基斯坦。曾先后出访苏联、日本、朝鲜、蒙古、越南、缅甸、泰国、埃及、阿尔及利亚、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委内瑞拉、加拿大、叙利亚、塞拉利昂、肯尼亚、布隆迪、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塞舌尔、吉布提、约旦、科威特、阿拉伯也门和阿曼等国家。



    在兼任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和中华公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活跃贯彻执行我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设想制定的和平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方针政策,参与招待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并到会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在北京去世,享年90岁。



    折叠人物评价

    姬鹏飞同志的终身,是革新的终身,光辉的终身,是为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事业斗争的终身,是一心一意为公民服务的终身。咱们要学习他对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对党和公民忠贞不渝的坚强意志;学习他光明正大、襟怀坦白、立场坚定的革新情操;学习他刻苦钻研、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尊重人才、关怀干部、联合同志的优秀品质。